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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持星箭网络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
2022
03/18
10:04

以首都发展为统领,立足新发展阶段,践行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落实北京“五子”联动协同部署,围绕“三城一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主平台建设,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贯彻落实《北京市支持卫星网络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以打造国内领先的星箭网络总部基地和创新高地为主线,推动地区高质量发展,特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支持企业规模化发展

支持火箭/卫星总装总测、发动机等关键零部件生产装配、地面终端设备生产等航天高端制造环节在经开区落地。对年度产值首次突破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的星箭网络企业,经认定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实施晋档补差。对新引入重点星箭网络企业或现有企业新投资的重大项目,给予不高于所支付年租金50%的房租补贴,补贴单价不超过1.5元/天/平方米。

二、支持关键技术研发

聚焦火箭、卫星、北斗应用等产业创新领域,将面向解决国家战略需求的航天关键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对符合纳入“白菜心”工程条件的星箭网络企业,给予研发费用50%的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对上一年度研发投入同比增长高于20%的星箭网络企业,给予高出部分20%的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三、支持核心产品创新突破

对在经开区依法从事商业火箭/卫星研发、生产或发射经营等活动的企业,按照《北京市支持卫星网络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给予商业发射保险贴费不超过市级标准1∶1的配套资金支持。对成功入轨的同一型号火箭,给予第1至3发不超过发射测控服务费50%的补贴,每发最高补贴200万元。

四、支持共性创新平台建设

支持商业火箭、卫星应用等新型研发平台建设,对新引进或新获批国家级创新中心、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等资质的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资金支持;新引进或新获批北京市级技术创新中心、科技研发机构、工程研究中心等资质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资金支持;新获得经开区级技术创新中心资质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资金支持,实施晋档补差。

五、支持产业链开放协同

鼓励星箭网络产业协同发展,采购区内单户企业产品,本年度订单累计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或采购区内多家供应商产品,订单同比上一年度增长1000万元及以上的星箭网络企业,给予订单总额3%的资金奖励,最高300万元。支持星箭网络产业下游应用场景优先在经开区落地。

六、打造星箭网络产业基地

支持星箭网络产业基地建设,保障发展用地指标。依托现有园区,围绕航天领域高端技术配套和基础试验设施等需求,积极引导星箭网络企业集聚发展。

七、完善多元投融资服务

支持国有投融资平台联合社会资本,发起设立星箭网络领域基金。支持经开区星箭网络企业纳入企业上市综合服务培育库,开展个性化辅导,推动企业登陆资本市场,对成功上市的企业,按照《经开区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上市发展的若干措施》给予支持。鼓励星箭网络领军企业并购重组,对完成并购且获得区内银行贷款单笔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按实际贷款利息的50%予以贴息,最高1000万元。

八、支持行业标准制修订

支持经开区星箭网络头部企业、高校院所、科研机构等,联合发起组建星箭网络产业联盟,开展行业对接、交流合作,推动商业航天行业标准制修订,引领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

九、支持高端人才引进

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航天人才办理落户和工作居住证;博士研究生、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200位的国内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双一流”建设学科硕士研究生的落户指标全部予以支持;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的,给予优先支持。提供一定数量的公租房保障星箭网络人才住房需求,吸引优秀人才向星箭网络企业集聚。

执行说明:对于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政策规定的支持条件及经开区其他专项支持政策,或已执行经开区入区协议相关政策的,按照从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申请支持。对于带动性强、地方经济贡献大的新落地企业或项目,按“一企一策”方式给予支持。

本政策适用于亦庄新城范围内注册、纳税、入统的星箭网络企业,由相关牵头部门制定实施细则。

本政策由经开区管委会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试行,试行期2年,试行期限届满后根据实施情况,适时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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