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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唐娅萍 通讯员姬广林报道 近日,北京外汇管理部联合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召开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政策宣讲会,为近300名在京企业集团代表详细讲解了近日开始实施的《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试行)》新政策。通过介绍外汇资金集中管理先进经验,让更多在京集团企业了解政策、掌握政策,并最终受益于政策,使外汇新政在服务实体经济中发挥了最大政策效力。
2012年12月1日,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北京在全国率先启动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试点针对跨国企业集团这一特殊群体的用汇需求特点,疏通了掣肘总部资金运营的各个环节,实现了对跨国公司外汇集中运营管理的多项突破。如为集团企业在境内管理境外资金提供平台支持,给予企业集中使用集团外债和对外放款额度便利,为资金运营提供集中收付汇、净额结算功能选择等。这些突破打通了企业境内外资金循环渠道,为企业优化和改进资金配置提供新空间。
由于试点政策契合跨国企业用汇实际需求,受到企业普遍关注和欢迎。一年多来,北京试点企业名单由7家扩大到30家,参与成员公司数量由最初195家扩大到700余家,成员公司所在地遍及全国134个城市及境外30余个国家和地区。截至2014年5月末,地区试点企业主账户累计办理业务1.1万余笔,收支总金额1637亿美元。企业集团内外债和对其放款共享后,额度利用率平均提高30多个百分点,资金使用效率显著提升,成本大幅节约。据初步估算,试点已累计为企业带来近3亿元人民币综合收益。除了财务收益,试点项目还让三星、施耐德等企业区域管理职能得到增强,壳牌公司因此获得《财资》杂志年度“最佳流动性方案”奖励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