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区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2020年海淀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2020年海淀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等事项。区委副书记、区长王合生主持会议。
会议研究《2020年海淀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2020年海淀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时指出,安全生产是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要强化统筹安全发展意识,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坚持“三同时”原则,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要强化责任意识,狠抓责任落实,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责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把隐患当做事故整改,做好重点领域排查整改力度,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有效防范安全生产风险,确保区域安全生产稳定形势,为区域发展营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会议研究《海淀区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海淀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海淀区“十四五”期间海绵城市建设计划》时指出,各专项规划要做好与分区规划、“十四五”发展规划的衔接,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融入各项工作当中,在项目安排上加强统筹,综合考虑系统性、整体性、科学性和可持续性,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效益,通过海绵城市项目建设适度提高城市品位,努力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
会议研究《北京市海淀区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时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文件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两新两高”战略,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以监管促进公平竞争,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效能,让企业切实享受到政策和服务,增强企业获得感。
会议研究《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常态长效机制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海淀区深化全国文明城区创建的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征求意见稿)》时指出,要高度重视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将创建工作与城市建设、治理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补短板、强弱项,着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效提升群众满意度。
会议还研究了《海淀区街镇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事项。(王佳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