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综合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末,全市国有企业资产总额7.94万亿元,负债总额5.26万亿元,所有者权益2.68万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86万亿元,资产负债率66.2%。其中,市级国有企业资产总额6.09万亿元,负债总额3.99万亿元,所有者权益2.10万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36万亿元,资产负债率65.5%。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截至2019年末,市地方金融企业资产总额7.39万亿元,负债总额6.65万亿元,所有者权益0.74万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0.73万亿元。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截至2019年末,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27万亿元,负债总额0.24万亿元,净资产总额1.03万亿元。其中,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0.64万亿元,包括行政单位国有资产0.07万亿元,事业单位国有资产0.57万亿元。
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全市土地资源总量164.10万公顷;发现各类矿产127种,已查明矿产储量并编入《北京市矿产资源储量表》67种;实有森林资源面积79.20万公顷;水资源总量24.60亿立方米,平原地区年末地下水平均埋深22.70米,地下水位比2018年末回升0.32米。
综合报告指出,面对外部经济压力,特别是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下一步将围绕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保障国有经济平稳增长。
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统筹谋划国有资本布局和产业发展方向,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引导企业加强科技创新,促进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同传统制造业深度融合。
建立健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框架,加强国有金融企业产权登记和国有产权的全流程监管,在支持民营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新农村建设、绿色发展等方面持续发挥国有金融企业的作用。
深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改革,完善重点资产管理制度,推动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相衔接,提升管理效能。
持续推进城市减量发展和高质量发展,落实国家和北京市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要求,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推进节水优先战略,改进森林资源价值评估方法。
提升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水平,使国有资产更好地服务首都发展、造福首都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