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切换
新闻
保护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推动中小企业健康高质量发展
2020
10/14
10:20

  新修订的《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9月25日通过,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一、条例修订的背景和起草过程?

  现行条例制定于2013年,在改善本市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构建中小企业服务生态体系、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和国民经济发展发表讲话并提出要求。2017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进行了全面修订;201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中提出应加快进行相关地方性法规修订工作。

  中小企业是北京经济活力的源泉、城市发展的力量,也是吸纳就业的主体。北京中小企业规模庞大,数量从2014年的133万户增长到目前的211万户。创新创业活跃,科技型中小企业、独角兽企业占比较高。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和国际经贸竞争压力增大,可以条例修订为契机,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2020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对修订《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进行了立项,要求加快立法工作进程。此次修订由市人大财经委员会负责组织起草和提案,成立了立法工作专班,共同开展调研论证和草案起草。在起草审议期间,条例多轮征求我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通过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征求意见,组织多次调研座谈,梳理企业关切精准施策。2020年7月、9月,市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条例修订草案,条例于2020年9月25日表决通过并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二、条例对中小企业工作的整体方针和发展要求?

  中小企业是国家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是推动社会创新和创造大量就业的积极要素,条例规定营造公开透明、公平惠及的政务环境,不断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要求,也是纾解中小企业困难,稳定和增强企业信心的需要。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既是北京建设“四个中心”的重要主体,也是做好“四个服务”的力量支撑。条例规定中小企业的发展实行分类指导,一方面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从事高精尖、文化创意、国际交往等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资源禀赋条件的产业,一方面指导企业从事保障城市运行和群众生活必须的产业。

  三、融资难、贵是长期存在的问题,条例修订如何回应?

  条例第三章用了12条保障中小企业融资,用活金融纾困政策。在继续强化财政资金基础性作用的同时,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创新普惠金融产品,实行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差异化监管,扩大应收账款和供应链融资,扩展可用于融资的担保品范围,发挥首贷服务中心、续贷受理中心和确权融资中心作用,鼓励中小企业在新三板挂牌融资,在区域性股权市场设立专精特新板服务中小企业,建立政府、金融机构、中小企业对接交流机制和金融服务快速响应机制。

  四、对于企业初创痛点和发展难点有何对应举措?

  条例要求完善各级创业服务体系,支持中小企业进行科技研发、中间试验、工业性试验等创业活动,保障中小企业创业用地需求。针对中小企业市场开拓难题和公共资源交易壁垒,通过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政府采购预留份额、风险救济预警、品牌培育和应用场景开放等措施,促进中小企业产品、技术、服务和模式推广。

  五、对于企业提高科技创新水平,条例提供哪些保障?

  条例支持创新研发投入,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投入、建设研发机构、开展数字化提升、承担科技项目的,推进产品、工艺、商业模式等创新的,可以享受政策和资金支持。支持技术转化和标准推广,鼓励科研校所向中小企业转移科技成果,支持中小企业参与各类标准制定。强化知识产权支持,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和维护发明专利的费用予以资助。保障创始股东和技术人才的话语权,条例规定“同股不同权”制度,科创企业可以在章程中约定特别表决权股份拥有更多表决权数量。

  六、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条例有何应对措施?

  条例规定政府部门应发放服务券、创新券等给企业补贴。及时清理拖欠中小企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款项保障企业权益。建立应急援助救济机制,采取税费减免、研发补助、房租减免等措施纾困惠企。

  七、如何保障中小企业优惠政策落地和条例贯彻施行?

  条例规定了硬性指标。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投资于初创期中小企业资金占比不低于50%,政府性担保机构服务小型微型企业的业务占比不低于80%,政府采购给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40%以上等,让促进法“硬起来”。

  条例强化了服务保障。如建立中小企业数据监测制度,跟踪企业发展情况。强化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系统性重要作用,增加平台解读政策功能,要求涉企政务服务政策明确办理的地点、材料、程序等。

  条例压实了部门职责。如经济信息化部门组织创新创业大赛、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立拖欠中小企业款项快速受理、调解机制;科技部门编制中间试验等服务目录、指导中小企业承担科技项目;金融管理部门组织建设首贷服务中心、续贷受理中心和确权融资中心;标准化部门制定支持参与技术标准制定的配套办法;知识产权部门制定资助专精特新企业申请和维持发明专利的配套办法。这些要求可以通过执法检查等监督法规实施。

  中小企业条例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姊妹篇,是我市提高经济活力、提升营商吸引力的立法组合拳。无论国际经贸形势如何严峻,人大立法始终围绕党的号召和人民需要,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为北京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中小企业参与“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提供制度支撑。


免责声明:本文为工业园网用户自行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用户观点,我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不良信息举报:service@cnrepark.com]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