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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工会出台9项措施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工会经费购买防护物资不受预算比例限制
2020
02/23
10:09

  2月22日,北京市总工会出台了《北京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保障职工权益的若干措施》,明确9项措施,进一步降低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和职工权益的影响,为企业和职工排忧解难。

  据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出台的相关措施包括加大投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设立专项资金帮扶困难职工、全额返还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等9项。其中,加大投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方面,市总工会本级再增加1000万元新冠肺炎防控工作专项资金,对一线职工和复工复产企业开展慰问,重点向小微企业倾斜,主要用于购买口罩等与疫情防控相关的防护物资和慰问品。市总工会要求,全市各级工会也要增加相应配套资金,助力本地区本产业本系统复工复产企业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另外,在帮扶困难职工方面,市总工会本级再增加1000万元困难职工慰问帮扶资金,对疫情期间面临生活困难的职工开展慰问和帮扶,保障基本生活,并要求各级工会要增加相应配套资金,加大对本地区本产业本系统困难职工的帮扶力度。

  市总工会提出,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各级工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以调整工会经费用于购买防护物资、慰问品的支出比例、具体标准和慰问形式,不受“购买节日慰问品全年支出总额一般不高于当年本级工会经费预算收入的50%”规定的限制。本年度工会经费预算不足的,鼓励动用往年滚存结余;无滚存结余的,在本年度预算中统筹安排。

  为帮助小微企业渡过困难时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对已建立工会组织并依据《工会法》有关规定,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足额申报缴纳工会经费的小微企业,定期全额返还其缴交的工会经费,助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同时,市总工会还完善了职工互助保险保障,将新冠肺炎纳入“非工伤意外伤害及家财损失综合互助保障计划”保障责任范畴,为职工会员本人及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提供保险保障。开通申报绿色通道,延长续保和理赔时效,设立专人负责业务指导,即投即保、即报即办、应赔尽赔。

  市总工会还要求,各级工会组织要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工会要代表职工与企业就疫情期间的劳动合同、薪酬待遇、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等事项,采取灵活方式开展协商。各级工会需及时为职工和企业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调解服务,简化调解程序。咨询方式包括12351职工服务热线、12351手机APP、“北京工会法律援助”微信公众号等。

  针对疫情防控期间职工可能发生的情绪焦虑、紧张等情况,市总工会还开通了职工心理援助热线4000151123、4000251123。在“首都职工心理发展”微信公众号开设心理关爱网络课堂,为职工提供心理辅导教学,同时开通北京市总工会心理援助热线,为职工提供7×24小时的全天候心理援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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