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记者从开发区科技局了解到,近日开发区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科技创新基金规模从原来的2亿元扩容到5亿元,加大了对科技创新企业的支持力度,还将超额收益奖励基金团队。
“本次修订事项主要包括,调整科技创新基金资金规模;适当调整科技创新基金合作机构及企业的申报门槛、投资限制;明确科技创新基金退出方式;删除科技创新基金的优先退出权、优先清偿权等约束条款;增加相应管理督促条款等。”开发区科技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修订是为了促进科技与金融相结合,引导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强化对高新技术产业、科技型企业和科技研发、成果转化项目的支持,不断完善开发区投融资体系及科技创新服务体系。
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开发区调整科技创新基金整体资金规模为每年5亿元,基于引导基金与直投基金的实际申报、支持情况,为灵活运用资金,不再对引导基金、直投基金资金规模进行严格划分,根据当年实际情况合理匹配。
同时,开发区将综合考虑直投基金未来资金规模、储备项目情况,适当调整直投基金对项目的投资比例及额度,加大对优秀创新型企业支持力度。除此之外,若子基金返投开发区的资金额度超过引导基金实缴出资额2倍的,则引导基金可对子基金管理机构进行超额收益奖励,以基金为抓手,促进更多的项目在开发区落地。
据了解,《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投资引导基金实施细则》、《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股权投资基金实施细则》于2016年5月12日正式印发。实施细则中约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基金自2015年起连续五年每年规模2亿元,其中,开发区科技创新投资引导基金每年规模1.5亿元,开发区科技股权投资基金实施细则每年规模0.5亿元。
截至目前,引导基金已决策合作18只子基金,子基金目标规模超61.05亿元,引导基金共计认缴5.37亿元,带动了社会资本超55.68亿元,杠杆倍数超10倍;子基金现已投资17个落地开发区项目,投资额为2.67亿元,已超过引导基金目前实缴出资额2亿元,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开发区企业。直投基金已投资支持25家开发区企业,投资额共计2.24亿元;其中,已有4家企业挂牌新三板(星和众工、博大光通、富思特、德鑫泉),2家企业(诺康达、天广实)正在筹备上市;已投企业自2015年至今累计纳税额超2.3亿元,超过直投基金的实际投资额,有效促进开发区企业发展。(记者张天宇、通讯员王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