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开放市场、主动扩大进口,新设6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增设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加快探索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进程……日前在G20峰会上,我国释放出新一轮开放的强烈信号。6月30日,备受瞩目的2019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全国版和自贸试验区版)和鼓励目录正式发布。新一轮大力度开放拉开序幕,开放承诺兑现掷地有声。
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是我国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基本依据,可以说,清单长短和开放程度相对应。“精简”继续成为新版负面清单的关键词,相比上一版本,新版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8条措施减至40条,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5条减至37条。
具体来看,此次负面清单修订一大亮点就是推进服务业扩大对外开放。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交通运输领域,取消国内船舶代理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基础设施领域,取消50万人口以上城市燃气、热力管网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文化领域,取消电影院、演出经纪机构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增值电信领域,取消国内多方通信、存储转发、呼叫中心3项业务对外资的限制。
此外,农业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的规定。采矿业领域,取消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的限制,取消禁止外商投资钼、锡、锑、萤石勘查开采的规定。制造业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宣纸、墨锭生产的规定。
值得关注的是,从开放步伐来看,自贸试验区版负面清单继续走在全国版前面,继续发挥开放“试验田”作用。上述负责人称,2018年版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试点的演出经纪机构、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等开放措施推向全国。本次修订,在全国开放措施的基础上,2019年版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取消了水产品捕捞、出版物印刷等领域对外资的限制,继续进行扩大开放先行先试。
据介绍,2019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将于7月30日实施。今年年底前,我国将全面取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限制。
与负面清单一起公布和即将实施的还有2019年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鼓励目录总条目1108条,其中全国目录415条,与2017年版相比增加67条、修改45条;中西部目录693条,与2017版相比增加54条、修改165条。
从行业来看,制造业继续作为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方向,全国目录新增或修改条目80%以上属于制造业范畴,支持外资更多投向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领域。在电子信息产业,新增5G核心元组件、集成电路用刻蚀机、芯片封装设备、云计算设备等条目。在装备制造业,新增或修改工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关键零部件等条目。在现代医药产业,新增细胞治疗药物关键原材料、大规模细胞培养产品等条目。在新材料产业,新增或修改航空航天新材料、单晶硅、大硅片等条目。
业内专家指出,新版负面清单和鼓励目录的发布,是我国进一步扩大开放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对开放承诺的兑现。
可以预期,7月30日新版清单和目录实施后,以及外商投资法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后,将在多领域释放出更多开放红利。
值得关注的是,除了放宽外资准入限制,标注我国改革开放新高度的自由贸易试验区也将迎来扩围提升。在G20峰会上,我国正式对外宣布将新设6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增设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加快探索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进程。
对于外界普遍关心的6个新设自贸试验区将花落谁家,记者从权威人士获悉,依托国家重大战略布局,长三角、中西部及东北部可能是此次扩容重点,以形成区域协调发展格局。目前各地正在加紧完善上报方案。自贸港方面,目前,按照中央关于加快探索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进程的要求,今年各相关部门、海南政府以及科研智库等各方面正在抓紧研究制定自贸港总体方案,推动海南自贸港从目标概念走向制度设计。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对记者表示,总的来看,自贸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建设加快推进,是党中央着眼于国际国内发展大局,深入研究、统筹考虑、科学谋划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期我国加快建立开放型经济的重要“试验田”,彰显了我国扩大对外开放、积极推动经济全球化决心的重大举措。
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吴琦对记者表示,我国对外资正在坚持两手抓,一手加快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方面加大力度,推动外商投资向更多产业领域、更广市场范围、更大投资规模延展,加强重大外资项目服务。另一手是持续优化公平市场环境,构建法治化、市场化的营商环境制度框架,赋予国资、外资公平竞争的机会和权利,保障外商投资权益,提升国际竞争力和对国外投资者的吸引力。“随着这两方面措施的夯实落地,我国开放利用外资水平无疑将再上台阶。”他说。
市场准入不断扩大,加上促进外商投资各项政策相继出台,促进了外资流入稳定增长,增强了跨国公司的长期信心。中国美国商会的报告显示,2018年90%的企业在华投资和经营实现盈利或收支平衡。中国欧盟商会的调查显示,2018年62%的企业将中国作为当前和未来前三大投资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