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2018年全国农业农村科技工作会议上获悉,科技部七大举措力推乡村全面振兴。其中,在建设科技园区,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方面,国家实施农业科技园区“333”布局,建设30家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300家国家农业科技园区、3000家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具体到今年,我国将统筹布局、积极培育力争建设1-2个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在会上,科技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徐南平要求按照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制定的目标,坚持党管农村工作,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坚持乡村全面振兴,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等七个基本原则,把农业科技创新摆在国家科技发展全局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统筹推进科学研究、基地建设、人才队伍一体化发展,打造农业科技战略力量,走中国特色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发展道路。
徐南平强调,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发展,要重点抓好七个方面工作。一是推进改革创新,构建国家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体系。二是加强研发部署,抢占农业科技创新战略制高点。三是统筹基地建设,形成农业科技国家战略力量。四是实施人才战略,建设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五是建设科技园区,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六是强化县域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七是决胜全面小康,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其中,在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方面,把握农业科技园区的“农、高、科”定位和作用,按照国办《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实施农业科技园区“333”布局,建设30家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300家国家农业科技园区、3000家省级农业科技园区,把农业科园区建设成为创新创业的重要基地、培训职业农民的大课堂、成果示范推广的主阵地、集聚创新资源的重要载体、农业农村改革的试验田,吸引更多的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到园区落户,培育世界级农业高新技术企业。
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是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农业科技创新创业的重要载体。事实上,早在3月23日科技部办公厅下发通知,正式开启第八批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申报工作。根据通知,各园区申报单位通过所在地人民政府向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并经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于5月31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申报材料上报相关部门。
记者获悉,在申报时除按照《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发展规划(2018—2025年)》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总体要求外,此次申报还应符合已建有园区的地级市(地区、州等)原则上不再新建;参加2017年第五批园区验收且有园区未通过验收的省份,此次不得推荐申报;近三年每年参加监测评价的园区数未达该地区已通过验收园区数70%的省份,此次不得推荐申报;以及符合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则上推荐申报1个园区,园区覆盖地级市(地区、州等)数量未达一半的可推荐申报2个园区等条件。
按此要求,今年将有包括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辽宁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浙江省、湖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等14个省市(自治区)有望推荐申报2个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