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带一路”经贸合作的重要载体,近年来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进展顺利,取得早期收获,被誉为“一带一路”上闪亮的明珠。
遍地开花
境外经贸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建设是指在中国和有关国家政府的指导下,支持有实力、有条件的中国企业在有关国家投资建设或与所在国企业共同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完善、主导产业明确、公共服务功能健全的产业园区,吸纳中国、所在国或其他国家企业入区投资发展,推动双边和多边投资合作,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经贸活动。
2006年,商务部公布了《境外中国经济贸易合作区的基本要求和申办程序》,宣布建立50个“国家级境外经贸合作区”,鼓励企业在境外建设工业园区、科技产业园区等各类经济贸易合作区,这一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搭建的新平台由此兴起。
经过10年的发展,作为推进“一带一路”倡议和国际产能合作的有效平台,中国的境外经贸合作区已经取得阶段性的成果。
据商务部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我国企业在36个国家在建合作区77个,累计投资241.9亿美元,入区企业1522家,总产值702.8亿美元,上缴东道国税费26.7亿美元,为当地创造就业岗位21.2万个。其中,在20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建合作区56个,累计投资185.5亿美元,入区企业1082家,总产值506.9亿美元,上缴东道国税费10.7亿美元,为当地创造就业岗位17.7万个。
日前,中国贸促会副会长王锦珍表示,通过境外经贸合作区的建设,有关国家可以从中了解中国对外开放的发展理念和模式,成为借鉴中国经验、中国管理的重要途径,日益受到相关国家的认同和欢迎。
八方共赢
国际产能合作是推进 “一带一路”建设的优先领域,境外经贸合作区已成为中国企业在境外开展汽车、摩托车、机械、电子、化工、纺织、服装等优势产业合作的集聚式发展平台。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大多处于工业化进程初期,市场潜力较大,吸引外资意愿强烈。作为中国开展对外投资合作的重要内容和方式之一,合作区建设日益成为中国与有关国家开展经贸合作的重要载体和我国企业“走出去”聚集发展的平台。目前,合作区已经形成加工制造、资源利用、农业产业、商贸物流、科技研发等主要类型,聚集效果明显。据商务部数据显示,2016年,77个合作区新增投资54.5亿美元,占合作区累计投资的22.5%,入区企业413家。
境外经贸合作区作为我国企业在海外的集群式发展基地,有效促进了我国与东道国的互利共赢和共同发展。比如,建设一批建设相对成型的合作区,吸引更多的中国企业到东道国投资建厂,在带动当地经济的 转型升级(爱基,净值,资讯)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具体来说,合作区建设有力地推动了东道国轻纺、家电、钢铁、建材、化工、汽车、机械、矿产品等重点产业发展和升级。数据显示,2016年,合作区创造产值387.5亿美元,上缴东道国税费5.7亿美元,有效地促进了东道国经济发展。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不断推进,中国企业投资建设的境外经贸合作区不断践行合作共赢的理念。
潜力巨大
“一带一路”沿线有14个国家的工业化水平高于中国,有44个国家的工业化水平低于中国,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工业化水平处于上游位置。沿线国家处于不同的工业化阶段,形成了不同的优势产业类型,而这些产业也形成了三种不同梯度,即技术密集与高附加值产业、资本密集型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第一梯度产业国家的产业升级必将带动第二、第三梯度国家的产业升级,从而形成以“互补合作”为主导的产能合作模式。
今年2月,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在北京发布的《中国产业竞争力报告(2016)》(下称《报告》)产业蓝皮书显示,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出口范围的局限性、进口商品的特定性,从侧面反映出中国参与“一带一路”产能合作的潜力巨大。
该《报告》认为,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现在在中低端产业上的互补性相对是比较强的,但是在高端产业上的互补性相对比较弱,这就给中国跟“一带一路”国家开展合作提出了一个新的任务,即加强中国跟“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高端产业互补性,提升中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高端产业的合作和发展水平。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孙继文近日表示,下一步,中国将继续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发扬丝路精神,通过加强规划引导、推进战略对接、完善合作机制,发挥中国企业、东道国企业甚至第三方企业各自的优势,与东道国一道,推进合作区建设,为东道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